原创中篇小说馨香三(1)
第三章 岂敢居士。
礼堂那边,高音喇叭继续弹射出刚健的音符,迸向四壁,又反弹回来,在没有天花的天花板上欢快地跳跃,组成雄浑的和弦。
凉风习习地吹,燥热缓缓地退,大脚花蚊匿迹销声。
他像是进了冷饮店吃了顿冰淇淋,凉丝丝的。来回度了几步,活动活动腕关节,又继续打钢印。
还好,没有因为任性而铸成大错,他暗自庆幸。去年,有个中专生当众顶撞领导,被调回了原籍—一个偏避的穷县。若不是他泰山是县长,把他安在了县府某机关工作,恐怕就只有蹲夹皮沟的命了。自己既无臂膀,又不善活动,激怒了领导,何以栖身?看来,马翁是对的—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无论你多有才干,理想多么远大,请不要忘记:最重要的是先有个端碗的地方。
他认为自己是一根健全的神经末梢,能够正确地甚至创造性地实现领导意图,工作因而有了意义,自己的存在便具有价值。于是,他手脚越来越麻利,钢印越打越快。一份、两份、三份…像金子一样闪光的证书在他手中不停地飞舞。他仿佛看见那一个个学员用滚烫的手轻轻地摩挲着鲜红的文凭,一齐露出欢欣的笑。几百张笑脸,那是一片笑的海洋!他似乎听到一串串啧啧声,多漂亮啊!”设计得多体面啊!”那简直就是一部令人陶醉的赞美诗!
他沉浸工作的甜蜜中了。
额上手上冒出的汗,由星星点点聚成一串串一团团的水珠儿,摇摇欲坠。不一会儿,就得用手绢擦擦,把手放到冷水中浸浸,揩干后再接着干,以免将新崭崭的证书弄脏。
他掏出手绢,正要擦汗,倏地嗅到一股肥皂气味,发觉有人。
噢,林志升。有何贵干?
岂敢岂敢。小弟特来求老兄施舍信封一个。
文绉绉寒碜碜酸溜溜的。一看那对眯眯眼就发呕。
林志升是学政教的,却又酷爱古文,说话讲究推敲,爱用岂敢于是,有人送他一个雅号—岂敢居士。居士也许很对他的口味,他接受了,似乎还有几分得意。居士对于他出身于名牌大学,沦落到这不三不四的栏杆学校很是抱屈,却对印有校名的牛皮纸信封十分感冒很可能是瞧上了上面铅印的学院两颗红字罢,所以常来缠着龙则灵要。为不伤其面子,他每次都没让居士空手而回。何况能够被人所求,又有能力给予,就证明自己具有优于对方之处,自是赏心乐事。每当觑见那双乞求的眯眯眼,他脑子里便会闪过我到底还有一点支配权的念头,从而在心底升起一股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获得一点心理满足。这种满足常常会使他兴奋好几天。
但眼下,他拿牛皮纸信封给他时却兴奋不起来。他听出居士的话中分明没有乞求的意思,并且眯眯眼也显得过分明亮,简直就是神采奕奕。
居士接过信封,得意又不无同情地说:嘿嘿,鄙人掐指一算,便知老兄未去礼堂。果然在这里苦力的干活。
有啥办法?生就的命。
不然不然。勾践有卧薪尝胆之苦,孙膑受刖足之刑,韩信遭胯下之辱。老兄有志之人,终成气候。
随后,居士又满嘴热情,一肚皮慷概:今晚会餐,老兄可拤到兄弟那桌来,鄙人特地添了两斤散装啤酒,与吾兄一醉方休。
拤到你那桌上来?老子八辈子没吃过酒席,要‘拤’进来捡残汤剩羹?见的鬼哟!嘴上却很平静:咋行呢?
莫关系。况且小弟与老兄今后或许再难相会了。
再难相会?莫非居士中状元了?
岂敢岂敢,探花。不算啥,不算啥。
原来,居士昨天接到了研究生的录取。这家伙,嘴巴倒封得严。
居士听他说了些恭喜话,便将拿了信封的手略朝身后扬了扬,说:晚餐务请光临,啊。
啊…嗯…唉…。
恐怕用八乘大轿也休想把他抬去。倒不仅仅是拤进去不好受,而且他见不惯那副穷酸相。他曾见居士洗衣服,肥皂水没清干净就晾上了,从此,一挨近居士,就闻到一股使他头晕的闷呼呼的肥皂气味。他不愿扫他的兴,就发出这么几个含混不清的音节,应付了事。
岂敢居士踩着春风得意的步子走了。
这一来一去不打紧,却宛如一块石头抛进龙则灵的心湖,荡起凌乱不堪的碎浪,了他刚刚获得的平静。
校内的青年教师每年都要考走一两个,有人说这里是研究生的摇篮
岂敢居士分来不足三年,上了一百多教时公共课。并且有时三节课只讲一节,其余两节让学生自己讨论,或布置几道思考题。美其名曰:精讲多练,改革改革。”自己则溜回寝室复习英语。学员重视的是主科,对副科只要考试能过关,便不喊黄,内情就无从上达。院领导困于繁杂事务,陷入纠缠不清的人事纠纷。教研室主任忙着写论文,挣副教授。教学、教学改革谁能认真?于是乎,摇篮”便造就了。
龙则灵对岂敢居士既羡慕又嫉妒还蔑视。那家伙连自己的生活都不会料理。只要不上课,一定睡到上午十点过。脸不洗,点上煤油炉,锅里水没烫就丢下干面,懒开懒开的就捞起来,外面成了浆糊,里面还生。伙食团打的饭,没哪顿吃完过。三两饭两份肉加一份小菜,刨了一半便倒在门口的撮箕里。门口堆满水果皮花生壳糖纸屑,一到夏天,招来苍蝇蚊子成群。若不是五一国庆全校大扫除,实在赖不过去,只得胡乱弄弄的话,怕要堆一辈子。谁挨他住谁倒霉。衣服脏了,在盆子里泡成潲水也不洗。别看那样儿,倒是个宝贝。朋友谈了两三打,有的耍了两三个月,有的只见了一面就吹了。理由都是什么学历太低,缺少共同语言性格内向,太没情趣甚而至于牙齿生得不好单眼皮脸上雀斑太多太瘦,不丰满太胖,像肉团等等。他似乎也明白,别人介绍的很难和他头脑中幻想的模式合上拍,然而他确乎又疑心其间可能有七仙姑安琪儿式的美物,怕错过机会酿成终身遗憾,因此,谈得成谈不成总要亲眼见见,绝不漏掉一个。结果当然是可以想见的。
有啥办法呢?那家伙偏偏英语很好。这不,考研究生一发即中。唉,自己却一点不中用。龙则灵恨恨地想。
他曾打定主意:考研究生,一举成名!只是英语差了点,就那么一点:26个字母,23个还记得,仅3个夹生。他信心百倍地动员妻子取出准备买电视机的钱买收录机:舍不得孩子打不了狼。等日后我当了教授出了厚厚的专著时,用稿费给你买20吋日立牌彩电。嗯,还买电冰箱,从此不吃馊菜馊饭。
他忙乎了一年,攻克了一个个固若金汤的坚强堡垒,硬是学完了许国璋英语(第一册)。
星期天,妻买菜去了,他对着两岁的葱葱练会话。不管葱葱喜不喜欢,先指着自己,诘屈聱牙而又信心十足地说:I is your father”又指着葱葱说:You are my sister”话一出口,便反馈到一阵从压抑中挤出的嘻嘻嘻的笑声。原来,老是起得迟在伙房打不到开水的岂敢居士来要开水。他先是一怔,随即顿悟,脸唰地红胀了。两句连初中生也会的单句,竟错用了两个常用单词。尤其不能容忍,该用daughter”的地方用了sister”把女儿说成了自己的妹妹。真该死!
他简直恨地无洞,情绪陡然间一落千丈。
他怕不是这个料,他想。费时一年,连最简单的句子都抖不伸,最普通的单词也不会用。就算这个速度吧,学完许国璋英语(第四册),还有新概念记1万个单词,达到考研究生的水平,怕已过不惑之年了,还考啥?烤灰炉儿!不考这倒霉的玩意儿,学它干啥?算了,别好高骛远,另找门路吧。收录机嘛,听听音乐,将来葱葱也用得上,什么都不学的人还买得有呢,不算白花钱。